安 全 簡 報
第四期
(總第184期)
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O二三年八月一日
本 期 目 錄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安全監察司:工作提示信息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安全監察司:汛期汛后礦山工作提示
☆防汛應急小妙招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安全監察司:
工作提示信息
第三季度是傳統生產旺季和事故多發時段,疊加各地進入主汛期和極端天氣頻發等多種因素,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各地要加強研判、聚焦重點,堅決有效遏制非煤礦山事故發生。一、要狠抓“63 號文”貫徹落實。要將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地方政府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的意見》作為當前的突出重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管用的實施辦法,切實強化督政促企,切實發揮體制優勢,切實形成責任傳導壓力,切實推動整治深入。二、要堅持問題導向。要針對上半年以來生產安全事故、監管執法工作、監察檢查工作暴露出的共性問題,把通報的壓力傳導下去,加強汛期安全風險防控、深化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嚴厲打擊瞞報事故和非法盜采資源行為。三、要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查改。要建立本地區的重大事故隱患臺賬并深入分析,抓緊給每處礦山精準“畫像”,對照 《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監管辦法》及時調整分類名單,強化對 C 類和 D 類礦井的監督檢查,聚焦水、火、提升運輸等關鍵環節,進一步加大執法監察工作力度。四、要實施重點攻堅。要把國家局和省級層面確定的非煤礦山重點縣(市、區)作為重中之重,堅持標本同治、政企同查、重在督政,對監察意見建議整改措施落實差、不反饋整改情況的屬地政府要采取約談、曝光等手段抓一批典型,不斷壓緊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監察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安全監察司:
汛期汛后礦山工作提示
當前我國各地已進入七下八上主汛期,強降雨、臺風等極端天氣風險急劇增加,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誘發礦山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始終堅持預警在前、撤人在前、預防在前的礦山安全防汛工作原則,把叫應機制落實到位,做到一警一叫一應一查一復一報一結,實現完整閉環管理,堅決防疏堵漏。要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來的安全隱患排查、責任懸空、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擰緊鏈條、壓實責任。同時要高度重視警惕礦山災害隱患往往出現在急汛之后一段時間的特點和規律,強化相應措施實施和管理,堅決做到不安全不復工不生產。一、要高度重視急汛后的安全檢查。要督促礦山企業制定專門的礦山汛后安全檢查方案,針對性開展檢查巡查、監測觀測,認真總結分析確認,形成長效機制;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開展汛期汛后露天礦山滑坡、地表水潰入井下、尾礦庫排洪設施損毀、淤堵或排洪不暢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滿足生產安全狀態和條件。二、要扎實做好急汛后隱患整改治理。要督促礦山企業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重點檢查礦山排水系統是否完善、水文地質條件是否有變化,地表是否存在不良地質災害體,地下水位和采空區積水情況是否有變化,尾礦庫壩體、干灘、浸潤線、隱蔽構筑物等主要參數是否滿足要求,對一時不能消除重大隱患的礦山企業,要立即停產停建,整改結束并經礦山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復產。三、要強化安全監管監察和執法檢查。在汛期和急汛后要重點檢查礦山排水系統、水文地質情況、不良地質情況以及尾礦庫主要參數、隱蔽構筑物的可靠運行等,確保企業采取必要的措施應對重大災害,有效防范災害對礦山安全的沖擊,確保礦山安全度汛。(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安全監察司2023年7月26日)
防汛應急小妙招
洪水來臨前,要備足食品、飲用水、手電筒和保暖防雨衣物等。根據電視、廣播等提供的洪水信息和自己所處的位置房舍結構條件;根據疏散指示標志,明確避災轉移路線及避災安置點。洪水到來時,來不及轉移的人員要就近迅速向山坡、結構牢固的樓房上層、高地轉移。如果被洪水包圍時,要設法盡快與當地政府或部門取得聯系,報告自己的方位和險情,積極尋求救援,千萬不能游泳逃生,不能攀爬帶電的電桿、鐵塔,遠離傾斜電桿和電線斷頭,防止觸電,如已被卷入洪水中,一定要盡可能抓住固定的或能漂浮的東西尋找機會逃生。
發:各部(室)、駐外分公司、工程處、項目部
抄送:浙江省應急廳安全生產基礎處,溫州市應急局安全生產基礎處,蒼南縣應急局安全生產基礎科,蒼南縣井巷協會;董事長,正副經理,正副書記。